喜爱莲,喜爱它的柔情似水,喜爱他的冰晶玉洁;喜爱他的清香袭人,喜爱它的高风亮节……
我是如此痴狂的爱它!莲,于我像极了那润如酥的天街小雨中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。一颦一笑,一举一动,都是那般俏丽。在心里,在梦里,挥散不去。菊?牡丹?玫瑰?百合?我像极了挑剔的美食家、追求完美的艺术家,这万千后宫佳丽,皆不入我的眼,总觉得他们不如莲般洁身自爱,不如莲般芳香四溢。
情人眼里出西施。莲,让我觉得他就是万花之王,无人可比。朋友说我太过于喜爱莲花,以至于忽略了其他花朵的美丽。细细想来,或许是吧。春色满园,芍药海棠雍容华贵、娇艳欲滴;炎炎夏日,木槿百合轻吐兰芳、祛除夏意;盈盈秋水,菊花凌霜盛开,不媚流俗;琼华刺骨,雪梅淡泊名利、无私无怨的绽放于严寒之中。赞美之词数不胜数,但我仍固执的认为莲才是完美。
因为对莲痴迷的热爱,我成为了百花不公的裁判。而在生活中,对事物的曲直是非,我们仍是不公的裁判吗?
夜晚,我躺在床上,静静思考这困扰我已久的问题,独钓岁月另一边的事。
因为对偶像几近痴狂的热爱,我成为了他的守护者。假若旁人稍有异议,便拳脚相加;因为和朋友亲密无间,不理是非对错,不分青红皂白,硬着脸皮要和朋友站一边;因为个人的偏见,为己所恶的人一旦出现可疑之处,便将焦点悉数砸向他;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,人云亦云,不知所言。
猛然发现,曾经的自己是如此见闻浅陋、好丹非素,我如失根的红莲,追逐的浮萍,折瓣的玫瑰,随风四散的蒲公英,我又当了生活不公的裁判。
三千世界,无边无际。透过现象看本质,我们应当要认清每一件事物,更要抛开个人感情。然,生命自然就有个人主见,我们自然是为己而生。
爱莲,不溺爱莲;爱生活,就做生活公正的裁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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